期貨名詞解釋大全
基差為現貨與期貨價格之差,即現貨價格減去期貨價格就是基差。例如當台股加權指數為6196點,加權台股期貨指數為6190時,基差=6196-6190=6。
基差轉強是指目前的基差值由小變大,而基差轉弱則是指基差值由大變小。例如:基差由(-15),變成(-5),再變成(+3)時,即表示基差持續轉強。反之,若基差由(+6),變成(-10)時,即為基差轉弱。
當期貨價格高於現貨價格,而較遠期的期貨合約價格高於近期的合約價格時,稱為正常市場。反之,若期貨價格低於現貨價格,而較遠期的期貨合約價格低於近期的合約價格時則為逆向市場。
交易所是提供期貨合約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者,交易所制定標準化的契約與交易法規,並監督所有期貨交易過程之進行與法規之執行,以確保所有的會員或是期貨交易人之權利的組織,但期交所本身並不參與期貨的買賣。
期貨市場上所有的交易,都必須經過結算所的登記,才算是完成買賣。結算所的主要功能在於確保買賣雙方履行契約的義務。所以,在此目的之下,結算所便會向結算所的會員收取保證金,並隨時監督所有的結算會員。
是指經過政府機關核可,可以接受客戶委託開設交易帳戶、買賣期貨契約的個人或公司,稱為期貨經紀商。期貨經紀商依規定向客戶收取保證金,記錄客戶所有的交易活動,並且按月提供客戶月報表。
人工撮合的交易市場中才有。在交易所會員中,可以在交易場內(Pit)為自己或是其他會員買賣期貨契約者。
人工撮合的交易市場中才有。是具有會員資格,可以直接在交易廳內直接從事期貨買賣的人員。由於場內自營商的交易成本極低,其主要的獲利來源是在交易場內賺取買賣的差價,所以,場內自營商有時又被稱為搶帽客。
期貨仲介經紀商主要的功能就是為期貨經紀商招攬客戶,由於期貨仲介經紀商並沒有取得期貨經紀商的資格,所以,仲介商並不能向客戶收取任何的資金,客戶所有的資金仍是存入期貨經紀商的客戶保證金專戶的帳號之中。仲介經紀商主要的獲利來源是客戶交易時的佣金收入。
在人工撮合的交易市場中才有。跑單員主要是將委託單交從交易所傳遞至交易場(Pit)之中,跑單員與場內經紀商或委託人以手勢溝通,並將交易的資訊傳回至委託者手中。所以,當市場交易異常熱絡之時,會造成交易資訊傳遞的延遲,形成所謂的快市。
指整體市場的風險。由於單一投資標的價格波動,常會受到整體市場的影響,所以又稱為不可分散風險。例如,台灣股市所代表的是整個台灣經濟的概況,而主機板業只是其中的一部份,當整體的經濟前景不利之時,即使主機板行業表現不錯,主機板股票的價格除了受到本業的好的影響之外,也會受到經濟前景不良的影響,而無法表現的比經濟前景同時看好時為佳。
指單一資產本身的價格波動。影響價格波動的主因,與個別資產的特性有關。例如,台積電股價的大漲,主要是因為台積電獲利的成長,而不是因為費城半導體大漲,或是央行調降利率所致。所以,非系統風險又稱為可分散風險。
由於單一資產同時具有系統風險與非系統風險,為了降低投資的風險,投資者可以藉由建立投資組合來規避個別資產的非系統風險,以達到降低風險的目標。投資組合是由不同的各項資產所組成,由於影響各項資產的因素不盡相同,所以不同資產的價格變化不會呈現一致。藉由不同資產間彼此相沖的效果,進而達到降低風險,即是風險分散。例如,同時持有台積電、精英、國泰金控、長榮等不同產業或不同特性之股票,若國泰金控下跌,但其他股價上漲時,則整體投資組合仍可能獲利。影響整體投資組合損益的原因,不再只是隨著國泰金控或是精英等單一個股而改變。
風險轉移是指將風險轉移給有能力且願意承擔風險者,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。例如,持有加權指數所有的成份股,同時賣出台股加權指數期貨即是。持有現貨而賣出期貨,這是一般避險者常用的避險方法。所以,在期貨市場賣出期貨之後,即將風險轉移給期貨的買方,所以,這也是風險分散與風險轉移最大的不同之處,同時,透過風險的轉移,投資人亦可規避系統風險。
由於期貨具有高度財務槓桿的特性,因此在交易上仍需要有抵押品,以確保交易人能有履約的能力。而保證金即是期貨交易的抵押品,用來作為將來清償損益或是充當履約的保證,並且透過結算所每日的結算,來控管保證金的水準。
是指在期貨市場上建立新部位時,所須繳交的原始金額。
是指持有期貨部位時,因為期貨合約價格變動時產生了損益,而在每日收盤時,必須計算持有部位的損益與保證金餘額。而維持保證金即是交易人持有部位後,在客戶保證金帳戶之中,所必需維持的最低保證金額度。
指客戶存入期貨商之保證金,用以確保客戶具有交易期貨契約與履約的能力,雖然金額是存入期貨商的特有帳戶之中,但期貨商非經客戶的許可,不可以任意動用客戶之保證金。
結算保證金是結算所向結算會員所收取之保證金,用以確保結算會員具有履約的能力。期貨商基於客戶具有違約的風險,而向期貨交易人收取保證金,稱為客戶保證金;而結算所為了規避期貨商可能有違約的風險,亦向期貨商收取一定之保證金,稱為結算保證金。
當客戶保證金帳戶中的餘額低於所需之維持保證金時,期貨商即會通知客戶補繳保證金,此一行動即稱為保證金追繳。
客戶買賣期貨合約後,若因部位的虧損而導致客戶保證金的權益總值變成負數時,則稱為超額損失。
是指持有期貨合約,也就是留置於市場中未沖銷的期貨契約。契約的計算單位稱為「口」,3個單位的期貨合約,稱為3口。即當某人擁有期貨合約時,不論其所持有部位屬於多單或是空單,皆可說:「某人持有期貨【部位】」。
指將原來持有的部位了結。例如,某甲持有3口5月台指期貨的多單合約,若某甲於市場中賣出原來持有全部之合約時(3口),就稱為平倉。假若某甲賣出的數量小於原來持有的數量時,則稱為減倉。
由於期貨合約具有到期日,不論是買方或是賣方,在未來若想持有與原來部位相同之多單或空單時,必需在期貨市場將原來持有之近月份期約平倉,同時買進或賣出遠月份之期約,稱之為轉倉。例如,某乙原來持有5月加權期貨多單3口,當5月期約即將到期之時,某乙在市場之中賣出3口5月加權期貨,同時買進3口6月加權期貨,這種交易策略即稱為轉倉或稱為換約。
指期貨商基於客戶保證金不足,對於客戶發出保證金追繳通知後,交易人仍無法將帳戶的權益總值維持於一定的水準時,期貨商為了避免客戶可能發生超額損失的情形,而根據受託契約書之規定,逕行將客戶之部位平倉,即稱為砍倉。砍倉的定義,類似股票市場中的融資斷頭。